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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启动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

2022-12-31 17:13:28

来源:江苏应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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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江苏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度全省企业申请二级标准化定级工作正式启动。

一、初次申请


(一)申请时间和方式

1.申请时间。2023年,全省企业初次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时间为1月1日—3月31日。

2.申请方式。企业通过江苏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https://yjt.jszwfw.gov.cn:31443/portal-web/#/login-page)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审申请材料,无需书面申请材料。

(二)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二级标准化定级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对其符合性、真实性做出承诺:

1.依法应当具备的证照齐全有效;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

4.申请定级之日起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5.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6.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并按规定报告安全风险;

8.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被撤销二级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1年的或者前一次申请二级标准化定级被告知未通过之日起满1年的,可按上述条件再次申请定级。

  企业二级标准化超过有效期或者有新、改、扩建设项目等不符合直接申请原等级条件,以及上一年度申请后未列入当年评审计划的可以在本年度申请初次定级评审。

二、直接定级


(一)申请时间和方式

1.申请时间。重新申请原等级的企业,3年有效期内符合直接定级条件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重新定级。

2.申请方式。企业通过江苏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https://yjt.jszwfw.gov.cn:31443/portal-web/#/login-page)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审申请材料,无需书面申请材料。

(二)直接定级条件

重新申请原等级的企业,在3年有效期内符合以下条件,可予以直接定级。

1.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持续改进,每年开展自评并按规定提交自评报告;

2.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3.未发生总计重伤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内容无修改变更,所属行业定级标准未修订变更;

5.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三、定级提交材料


企业初次申请或直接定级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申请表;

2.自评报告(上传按要求形成的书面报告影印件);

3.主要负责人对申请条件做出的符合性、真实性承诺(上传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的影印件)。

企业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材料审核情况,需要补充提交材料的,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次性补充提交材料,超过期限的,当年度不予受理。

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现场评审与定级工作经费由省应急管理厅予以保障。

企业申请定级过程相关问题可咨询标准化组织管理单位(电话:025-86755202 83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