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2〕403号)要求,经自愿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信用查询、厅内会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苏州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等124家单位为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省级示范平台”),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地要认真做好省级示范平台指导培育和认定管理工作,引导支持示范平台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提升服务水平。省级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带动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