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钢铁行业能效水平,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牵头起草的《钢铁企业重点工序能效标杆对标指南》团体标准于12月1日起实施。为什么制定这个团标?团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将发挥哪些作用?后续将如何推动团标的落地实施?带着这些问题,世界金属导报近日专访了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强,请他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以飨读者。
记者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牵头起草了《钢铁企业重点工序能效标杆对标指南》团体标准,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这一标准。
张龙强: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指导下,冶金工业信息标准院牵头制定了《钢铁企业重点工序能效标杆对标指南》团体标准。之所以制定这一标准,我认为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的需求。 一是满足我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需要。能效提升是近期钢铁工业降低碳排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首要举措。这在行业内是形成共识的。 二是满足相关政策对行业能效提升目标要求的需要。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相关文件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艰巨,需要标准的支撑,这也是起草本标准来自政策的需要。 三是来自行业的需要。这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现有基础上再大幅度提高能效水平或达到标杆水平,企业认为的确非常困难。为此,我们既要在战略上服从大局,提高站位,也要实事求是,符合行业实际。根据中国钢铁统计月报,近三年来重点统计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变化并不大,也说明进一步大幅降低的难度越来越大。其二,钢铁企业能源成本占企业制造成本比例高,而且总量大。因此如果行业能效提升取得微小的进步,从总体上将带来明显成效。此外,当前钢铁行业处于市场下行阶段,提高能效有利于企业降本增效。这是起草本标准来自行业的需要。 四是推进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工作有效实施的需要。目前,钢铁行业GB21256-2013、GB 21342-2013、GB32050-2015,即相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要求是不能降低的,但是在这些标准制定时,钢铁行业尚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且标准先进值是按照行业领先的水平界定的。近年来,钢铁行业经历了超低排放改造、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低碳发展等一系列挑战,虽然通过节能改造释放了一些节能潜力,但受环保能耗提高、原燃料品质下降压力,节能潜力越来越小,达到超低排放A级企业的工序能耗不降反升。钢铁企业要达到政策中提出的“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30%”的要求难度很大。因此,限额标准无法支撑钢铁行业能效达标杆行动,急需制定标准,让优势的企业能够达到标杆水平,实现扶优扶强,推进钢铁行业能效达标杆行动。 记者 这项团体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遵循什么原则?
张龙强: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为落实国家发改委上述文件精神,全面支撑钢铁行业重点工序能效标杆行动、引导企业能效升级,助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为做好这项标准的编制工作,我们明确了四项编制原则。 一是先进性原则。能效标杆是按照发改委文件要求制定的,1级引领。为什么写的是“1级”,而不是目前实施的限额标准中的“先进值”?这是因为目前正在修订中的限额标准中均取消了“先进值”“限定值”“准入值”的说法,改用“1级”“2级”“3级”的方式表述。为与修订后的限额标准保持一致,本标准也采用了“1级”的表述。此外,提供先进工艺参数及先进技术清单,引导钢铁企业能效提升。 二是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的起草按照国家标准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 三是合理性原则。充分考虑钢铁行业能源消耗实际,增加能耗修正量。针对数据填报,适当规范工序能耗边界。 四是一致性原则。标准与GB21256、GB21342、GB32050修订稿协调一致。能源及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按GB/T2589、GB21256、GB21342、GB32050的规定执行。 记者 本标准突出特点之一是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钢铁行业能源消耗实际,增加能耗对标调整量,针对数据填报,适当规范工序能耗边界。为帮助企业理解和实施,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部分内容。
张龙强:在钢铁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能耗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可以把这些影响因素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客观因素是指受工序固有条件的影响而不可控制的因素,主要指工艺装备条件、原燃料条件、产品条件、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是造成企业间单位产品能耗不可比的主要原因。在进行能耗对标时,应尽量剔除客观因素差异造成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客观因素造成的影响进行对标调整。 主观因素是指与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操作水平、系统匹配性等相关的因素。这些因素可以通过管理流程优化、技术改造、控制水平改善、管理水平提升等途径进行改善。这些因素是与先进指标比对时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是进行指标差异性分析的重点,是企业实施能效提升的依据。 为使能效对标更加公平合理,本标准增加了对客观因素的对标调整。例如,企业高炉炼铁原料如果采用稀土矿、钒钛矿,那就造成工序能耗的差异,这就属于标准中列出的客观因素,在进行工序能耗计算时需要进行对标调整。 记者 标准中给出了主要工序能耗对标调整表。您能否结合具体实例详细介绍一下如何根据这些表对工序能耗进行对标调整?
张龙强:标准中给出了焦化、烧结、球团、高炉、转炉和电弧炉六个工序能耗对标调整表,这是基于企业的生产实际来进行的。以高炉工序能耗对标调整表为例,标准中入炉矿品位给出的对标基准值为62%,如果企业实际入炉矿品位是57%,那么可以从企业的实际高炉工序能耗中扣减18.05kgce/t。如果企业的入炉矿品位低于57%,工序能耗按照57%进行对标调整。炼铁行业一直倡导精料方针,考虑国内矿石品位和协同处置等因素,在工序能耗中对入炉矿品位的降低进行了扣减,但并不是入炉矿品位越低,扣减量越大。我们倡导提高入炉矿品位,从而降低工序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我们的实际调研和测算,企业通过工序能耗对标调整表进行调整后,仅有少数优秀企业的工序能耗能够达到标杆水平,大多数企业仍然需要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等提高能效水平,向标杆水平努力。本次标准中提出了能效标杆技术条件,供企业在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时选择。 记者 标准中提出“执行超低排放的能耗另计”。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有企业反映这部分能耗具体是多少是很难确定的。对此您有哪些建议?
张龙强:正如前面所讲,GB21256-2013、GB21342-2013、GB32050-2015标准制定时,钢铁工业尚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近年来,钢铁企业由于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来自这方面的环保能耗提高,达到超低排放A级企业的工序能耗不降反升。此外,由于各个地区执行的超低排放的要求也存在差异,因此为增强工序能耗的可比性,本标准提出执行超低排放带来的能耗进行另计。具体能耗是否包含超低排放带来的能耗应以限额标准的修订版为准。在限额标准的修订版未发布实施前,企业根据本标准进行工序能耗计算时,应对实施超低排放所造成的工序能耗的增加进行准确计量。 对于有企业反映超低排放造成的具体能耗数据难以区分的问题,建议企业加强计量器具的配备、数据统计等,准确测算这部分的能耗数据。解决不了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诊断,帮助解决。 记者 标准中4.1.3规定,“鼓励绿色电力消费,重点工序单位产品实际能耗值按照企业绿色电力占比及国家公布的绿色电力折标系数进行等比例扣除。”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张龙强: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按文件规定来看,绿电的消费在计算工序能耗时不能扣除。而且绿色电力是电能产出来源的区分,在进行碳排放计算时应扣除,但电能本身的能量价值是不变的,企业不论消费何种方式的电能,实际能耗不会变,因此计算工序能耗时不应扣除。本标准之所以对绿电做扣除处理,主要是考虑绿电的折标系数相比现在电力的折标系数会低,为鼓励企业使用绿电,促进低碳发展而做准备。 记者 下一步如何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按标准得出的工序能耗能否获得政府和企业的认可?
张龙强:本标准对钢铁原料(铁矿石、入炉煤等)品质变化、执行超低排放、钢产品质量升级等导致能耗增加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在工序能耗技术指标中进行对标调整,体现了钢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且本标准在GB21256、GB21342标准基础上,对各工序边界进行了更加明确的划分,便于数据采集及企业间可比。再有本标准通过对行业内先进企业情况调研及理论计算,提供了先进工艺技术参数及节能技术推荐,指导企业开展工艺调整及节能改造。因此本标准的制定符合我国钢铁行业的实际情况,标准的实施有利于钢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效水平,并向标杆水平迈进。 下一步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将加强标准的宣贯,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我们将通过会议、企业走访、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让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充分理解和采用本标准,提高标准在行业内的执行力度。制定本标准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我国钢铁企业的能效水平普遍提升,如果越来越多的钢铁企业通过实施本标准获得能效提升,本标准也将获得行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认可。 此外,为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以本标准为基础,正在构建数据填报系统,实施后根据这个系统收集的数据进行企业工序能耗测算,最终结果将报送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争取获得认可并在相关政策中引用本标准,从而推进本标准的政府采信,推进标准的落地实施。 记者 提高能效水平,力争极致能效应是未来三年我国钢铁企业的工作重点。对如何提升企业能效水平,您有何建议?
张龙强:提高能效水平的确是今后三年内钢铁企业的重点工作之一。当前,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对重点耗能领域的能效提升工作非常重视,我院也正在承担国家发改委“两清单一方案”的评估工作。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也启动了能效标杆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启动极致能效工程。为此,对企业提高能效水平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要高度重视能效提升工作。面对严格的能效提升目标约束,建议钢铁企业深入领会能效提升对我国钢铁工业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节能、减污、降碳等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持续推动企业绿色转型。 二是加强本标准的学习。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总结了行业先进企业的经验,对企业能效提升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因此建议钢铁企业加强对本标准的学习和应用,从而指导企业能效提升工作。 三是制定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议企业对照自身能效水平现状进行系统梳理,开展对标分析,找出与标杆水平的差距和原因。参照钢铁重点工序能效达标杆技术清单,制定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集中资源,有重点、系统地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张京萍 仇金辉 王姜维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