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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谈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一体化融合

2022-12-08 2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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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并于10月1日正式生效。《合规管理办法》从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等几方面对中央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后续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规管理办法》虽然主要适用于中央企业,但实际上包括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型企业均可依据《合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的合规体系




与其他管理体系建设类似,作为公司的一种自律管理方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也应关注和预防纸面合规、虚假合规,避免合规工作流于形式。《合规管理办法》中指出“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中央企业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可见,书面的合规制度只是基础,是合规管理体系建立的第一步,企业要真正形成一套有生命力的合规管理体系,应注重与法务、内控、风险等现有工作的一体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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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完善是一套系统化的工程,既不能应付式、运动式合规,构建一套脱离企业运作实际且建成后束之高阁的制度型的“纸面合规”,同时也不宜脱离企业现有的法务、内控、风险等工作基础,单搞一套割裂现有工作基础的合规体系。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通过组织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评价机制一体化,推进企业合规工作落地,使合规管理体系真正发挥实效,为企业合规经营、合规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