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进一步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持续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填补河北空白等检验检测领域机构的资质申请,实行容缺受理,实施评审与补充材料同步进行。按照方便快捷高效原则,各资质认定审查部门可灵活选用不同的评审方式,快捷、便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对属于文件审查适用条件的机构,选用现场评审方式时,需报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
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的名称、内容、格式进一步规范,制作网上申报明白纸和评审报告模板,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同时对已录入申报系统且内容信息未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在后续申请事项中无需重复提供。
检验检测机构发证周期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且2年内接受过河北省、市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在不涉及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调整、未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的复查换证申请可采用文审方式评审。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