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立军)近年来,天津市以深化燃煤、工业、扬尘、机动车和新建项目污染“五控”治理为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探索总结出一套治污减排的“天津模式”,比10年前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30%左右。
天津市先后制订了钢铁、火电、垃圾焚烧、铸锻、工业企业VOCs、工业炉窑、锅炉、生物质锅炉等一批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保留的4家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持续开展深度治理,日均排放总量较2017年削减61.4%;3家大型石化企业环境绩效全部达到全国领先A级水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人介绍,天津市持续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动58家企业全部完成多次泄漏检测修复工作,1475家企业完成VOCs综合治理改造,对石化、化工和仓储等行业的690余座储罐开展现场帮扶,动态排查解决污染问题;特别是聚焦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绿色石化等12条重点产业链,指导推动164家骨干企业及关键供应商提升改造,达到A级或B级环境绩效企业,既降低了污染排放,又实现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
此外,天津市严格产业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炼焦、有色、铁合金、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电石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
《中国冶金报》(2022年11月3日 08版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