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9〕1686号),衔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我厅于2022年8月29日在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意见的通知》(网址: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2/8/29/art_83848_10589518.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截至2022年9月29日,未收到公众意见或建议,特此公示。